东宁版权代理流程
为了有效遏制版权侵权行为,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那么,哪些东宁版权侵权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呢?小编为您分享了相关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2、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3、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5、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二、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阅读了本文,相信大家对于版权侵权行政处罚有了新的了解。
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我们申请著作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会受到侵害,为了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版权,对于侵犯版权怎样认定?我们最好有一个提前的了解,那么在下面的文章中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这个问题吧。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
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
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在以上文章中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侵犯版权怎样认定?如果您对于此问题也比较的关注,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文章内容吧,希望文章的内容会让我们对于版权的问题尤其是有关于侵权这方面的问题了解的会更多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1、填写申请表: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登录后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00元/件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费10元。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5、补正程序: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6、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哪些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有哪些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者身份证明需要选交一项,企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源程序1份,提交源程序前三十页和源程序最后三十页。第一页为起始页,第六十页为结束页。全部不足六十页的版权源程序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文档。每页不可以少于五十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除第六十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源程序中创作人应是版权所有者。源程序中日期须在作品完成时间之前。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4、版权文档1份,按文档前三十页和后三十页提交;5、版本版权说明1份;6、委托代理授权书1份;注意:所有提交版权文件请用a4纸单面打印。具体作品提交材料请咨询登记机构确定。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有两个方面的好处,对作品所有人来说,避免了被无限制,无规定的随意,非法使用,保护了著作人以及作品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使用者来说,则是享有了在合法条件下使用别人作品的权利,可以共享优质资源。这样不仅打破了作品过度垄断或者过度滥用的情况,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保护了各方的利益,同时还促进了文艺,科学等方面的社会繁荣。所谓的著作权合理使用,指的是在一些特殊前提条件下,不需要征求作品著作人的同意,不需要因为使用作品而支付使用报酬,别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使用一些有版权的作品。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有两个方面的好处,对作品所有人来说,避免了被无限制,无规定的随意,非法使用,保护了著作人以及作品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使用者来说,则是享有了在合法条件下使用别人作品的权利,可以共享优质资源。这样不仅打破了作品过度垄断或者过度滥用的情况,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保护了各方的利益,同时还促进了文艺,科学等方面的社会繁荣。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深层含义:
首先:使用作品需要有法律依据,不能非法使用或者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其次:使用有版权的作品需要有合理的,正当的理由,比如,以教育为目的,以文学作品的传播为目的等都是可以的。
第三:使用有版权的作品可以不需要经过作者的同意。
第四:不需要因为使用有版权的作品而向作者支付任何使用报酬,也就是免费使用。
第五:使用作品的时候不能故意复制,过度滥用等,造成侵权,这些都是违法的。在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具体实践中,司法判断是不是“合理使用”时也有一些原则,具体如下:
1、著作权使用的目的是以教育为目的还是其他目的,是不是具有商业性。
2、如果使用时能为使用者带来巨大的,超乎想象的收益,那么对作品的使用和复制,传播方式等会进行较为严格的考核。
3、大量抄袭作品,复制作品,也都属于侵权。
4、使用作品的同时不能妨碍作者对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能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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