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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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

作者:黑龙江耀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1 08:53:26

版权,又被称为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那么哈尔滨版权登记费用如何收取?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100元/次。

3、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5、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6、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7、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8、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9、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10、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11、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著作权许可和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授予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区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的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许可和著作权转让都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财产权经济利益的有效途径,但他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的权利不同。著作权许可转让的是作品使用权;著作权转让转让的是作品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权利;

2、是否变更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生效,不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而著作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成为新的权利人,改变原著作权的所有人;

3、是否有期限限制不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必须确定一定的期限,许可期限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回归著作权人。而著作权转让没有期限的问题,即著作权的全部或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受让人。

4、是否享有诉权不同。著作权许可的受让人对他人侵占著作权的行为提起侵权诉讼,必须依赖于著作权人的授权,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而著作权转让的受让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市场经济作为竞争经济,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想要在市场中占得先机,获得盈利,商标这个无声的推销员,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逐渐意识到了商标的有形价值。如何使用和保护商标,使商标价值最大化,也就成为企业日益关注的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注册商标的同时考虑登记版权,商标和版权看似并无太大关联,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天就和大家探讨一下为什么说哈尔滨版权登记在“下雨”时为商标“撑起一把伞”?

1、为什么图形商标要版权登记?

原因很简单:除了上述提到的保护范围外还有就是,图形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可能会产生冲突,冲突原因通常是图形商标的版权归属不明。

很多企业注册的商标图形都是外包给专业设计公司,如果企业没有拥有该商标的版权,那么该版权只会属于设计者或版权登记者。一旦有人提出版权侵权时,商标申请者就会陷入被动。

2、商标权和版权保护范围区别

商标权和版权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权利,二者的区别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商标权的保护“窄而深”,版权的保护“宽而浅”。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会受到商品和服务类别的限制,一旦超过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即使别人与你的商标一样,《商标法》对此也无能为力。因此商标保护的特点是“窄而深”。

版权登记保护的是图形本身(由于文字商标独创性不足,一般很难申请版权登记)。一旦完成版权登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该图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领域,不受商标特定类别的限制。

但如果别人原创了与你作品特别相似的图形,而且还完成了版权登记,那就很难发挥版权对商标的保护作用了。可见,版权保护的力度不及商标,版权保护的特点是“宽而浅”。

版权登记好处多:

1.商标申请是按类别的进行注册的,相应的保护也是按类别,您的商标暂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

3.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免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4.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法院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什么规定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权力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明确哪个地区、哪个级别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权呢?著作权如何确定争议管辖著作权确定争议管辖著作权民事争议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被告被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的存放地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存放或者隐藏大量侵权复制品的场所;查封、扣押场所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场所。对于多个被告在不同侵权地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侵权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告之一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认为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4.著作权权属争议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争议管辖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著作权民事争议案件:

(1)著作权及著作权相关权益归属、侵权、合同争议案件;

(二)在申请前停止侵害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并在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3)其他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纠纷。第二条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个以上的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第三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第四条著作权侵权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被告被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的存放场所,是指经常存放或者隐藏大量侵权复制品的场所;查封、扣押场所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场所。第五条多名被告共同提起诉讼,涉及侵权行为发生地不同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名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告之一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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